地方招商引资行为进一步规范。
8月1日,我国首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法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其中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长期以来,税收优惠等政策被地方政府视为招商引资的有效手段。为什么要严禁违法违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不拼税收优惠,地方招商引资还能拼什么?近日,中国城市报记者进行相关采访。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税收洼地”亟待清理
招商引资是地方发展的源头活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过去一段时间,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特定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在税收等方面实施了优惠政策,形成了“税收洼地”。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评价,税收优惠式招商引资在历史上发挥了积极而又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吸引外资、引进项目、推进工业化、推动制造业技术革命,以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作用非常明显且高效。
“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通过提供税收减免、返还等措施,吸引外资进入,并通过外资带来新项目、新技术、新管理模式等,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宋向清认为,该模式在早期对于构建地方产业新格局、推动地方产业集聚、提升地区经济活力起到了关键作用。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表达了相似观点:“税收优惠式招商引资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了企业投资意愿和盈利能力,在推动地方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动了就业,拓展了产业链。在一些后发地区,该模式更是起到了催化剂作用,加速当地经济崛起。”
既然如此,《条例》为什么强调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式招商引资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在王鹏看来,该模式或导致企业过于依赖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忽视自身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由于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的吸引,一些企业可能只是看重短期的利益而忽视了长期发展潜力,导致投资行为缺乏可持续性。这种短视的投资行为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不利于地方经济长期发展。”王鹏进一步解释说。
“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税收优惠式招商引资模式逐渐暴露出短板。”在宋向清看来,该模式最大的问题是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阻碍要素资源高效率流动和向效率高的地区流动。
宋向清提到,该模式会形成区域政策局限性,导致地方在吸引外资时竞相突破政策和法律框架,引发恶性竞争,形成恶性循环。一些地区为了吸引投资,提供过度税收优惠和奖补措施,这不仅增加了地方财政压力,还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和社会福利的损失。
此外,税收优惠式招商引资模式下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
“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可能过度承诺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而实际上无法兑现,这不仅损害了政府信誉,还可能引发政企纠纷。另外,一些企业也可能利用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进行投机行为,如虚报投资规模、骗取税收优惠等。”王鹏分析说。
地方招商引资进入“下半场”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并非国家首次提出规范招商引资的涉税政策。
早在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已有的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针对地方政府滥用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引资的行为,国家持续推进规范治理工作。
1月11日,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提出,要“着眼推动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密切关注财政、金融、国企国资、外贸外资等关键领域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深入揭示一些地方招商引资中违规出台‘小政策’、形成‘税收洼地’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返税乱象”。
此后不久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要求,要“严肃治理地方违规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问题,严格抓好税费政策统一规范执行,严禁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参与配合违规招商引资,发现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切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不久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
此次发布的《条例》则规定,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宋向清认为,相关政策举措的陆续出台,意味着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需要地方政府迅速跟进并及时转变招商引资观念,从依赖地方性优惠政策转向遵循国家统一政策,确保政策环境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王鹏表示,相关政策举措将促使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策略上进行重大调整。过去那种单纯依靠税收优惠和奖补来吸引投资的方式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地方政府将不得不寻找新的、更加可持续的招商引资策略。
地方还可以怎样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重回“起跑线”,地方该如何创新布局新型招商引资方式?宋向清建议,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市场化招商公司和资本招商等新型策略进行招商引资。
宋向清介绍,市场化招商公司指地方政府鼓励、引导并规范成立市场化的招商公司,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吸引企业投资,提高、增强招商引资的效率和效果。资本招商指地方通过建立股权投资型产业公司或者产业引导基金,采用投资的方式代替传统的税收返还政策去吸引外来投资。
“例如,重庆市积极推动园区、开发区运营公司向产业投资公司和资本运营公司转型,该举措通过市场机制提升招商引资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是市场化招商公司模式的有效实践。安徽省合肥市成立的产投集团,则采用产投融合模式,通过设立投资基金并设定相关条件,精准吸引投资项目入驻,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宋向清举例说。
王鹏建议,地方政府应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率,减少企业运营成本。这包括简化审批流程、降低税费负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通过营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地方政府可以吸引更多优质企业的投资。
“同时,地方政府也可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区域竞争力。这包括交通、通信、能源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通过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地方政府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从而吸引更多投资。”王鹏说。
此外,王鹏还建议地方政府通过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向符合地方发展定位的领域投资。这包括鼓励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等具有发展潜力的领域,以及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工作。
在王鹏看来,未来招商引资工作将呈现出更加注重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的趋势。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将逐渐从“给予者”转变为“服务者”,从过去的直接给予税收优惠和奖补,转变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支持,帮助企业实现更好的发展。
“这无疑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需要地方政府不断学习和探索新的招商引资策略。”王鹏说。
来源:人民日报《中国城市报》(2024年08月12日第05版)
链接:http://paper.people.com.cn/zgcsb/html/2024-08/12/content_260743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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