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分享| 网站地图


  • 1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

    中经总网  2024-04-02 23:50     浏览量:220658

    中经 头部图片 报道中国影响时间 融合发展共创未来副本.jpg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4〕3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我国农村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零散土地,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对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意义重大。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现就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推动风电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谋划。以各地农村风能资源和零散空闲土地资源为基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电网承载力和生产运行安全等,合理安排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规模、项目和布局,能建则建,试点先行,条件成熟一个就实施一个,不一窝蜂,不一哄而上。

    村企合作、惠民利民。结合村集体经济发展,以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收益共享为目的,充分调动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双方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使风电发展更多惠及农村农民,赋能乡村振兴。

    生态优先、融合发展。以符合用地和环保政策为前提,促进风电开发与乡村风貌有机结合。鼓励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低噪声、高效率、智能化的风电机组和技术,实现与农村能源协同互补,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二、组织实施

    (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电网企业等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明确开发利用规模、重点发展区域、生态环保要求和相关保障措施等,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先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推广。

    (二)各地市根据省级总体方案,按县(市、区、旗)编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场址布局、装机规模、建设安排、土地利用、生态环保和利益分配机制等,在省级能源等部门的组织下,有序推动实施。

    (三)电网企业配合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编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做好风电项目的并网接入工作,结合各县(市、区、旗)需求,积极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及配套电网建设,保障相关风电项目“应并尽并”。加强机组并网安全技术管理,确保机组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条件。

    (四)各类投资主体与相关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建立产权清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共同参与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加强运维检修管理,保障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和项目生产安全。项目收益共享情况及时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五)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已纳入“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风电项目收益共享落实情况,协调发挥项目收益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六)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积极研发适宜乡村环境的风电机组,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提供设备支撑。

    三、政策支持

    (一)优化审批程序。鼓励各地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探索试行备案制,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同一个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对于不涉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压覆矿产等敏感区域的项目,由投资主体会同村集体出具承诺,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即可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二)依法办理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规办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用地。对不占压耕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赁等方式获得。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鼓励推广使用占地面积小、不改变地表形态、不破坏耕作层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三)保障并网消纳。“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四)鼓励模式创新。鼓励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享“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收益,探索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鼓励风电与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洁能源形成乡村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对实施效果显著的项目,适时纳入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示范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

    (五)加强金融支持。落实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在融资、贷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对于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乡村风电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在确保安全、质量、环保和高水平消纳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二)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得以配套产业、变相收取资源费等名义,增加不合理投资成本,积极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三)保护生态环境。“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满足风电通用技术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采用低噪声风电机组,提高安全防护要求,避让鸟类迁徙通道、集群活动区域和栖息地,做好风电设施退役后固废处理处置工作,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加强监测监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每年12月底前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实施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和农业农村部,抄送相关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并将具体项目抄送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开展建档立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加强项目监管,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各方合法合理权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农 业 农 村 部

    2024年3月25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中经总网·中经在线

    编审:王海珠 熊辉 刘信春

    中经旗下网络传媒及联合媒体矩阵(重点合作支持发布):中经总网、中经在线、中云经视、《灿烂中国》全媒体、中国民族品牌发展工程、中国品牌经济网、中外新闻社-中外新闻网、国资委《企业家》杂志、《祖国》杂志社-祖国网、《中国化妆品》杂志、中国报道网、中国应急安全网、华人头条、今日头条、顶端新闻、正观新闻、封面新闻、百度百家、凯迪财经、雪球财经、凤凰、腾讯、搜狐、网易、优酷、爱奇艺、知乎、东方财富网等数十家媒体平台。整合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移动互联媒体资源,构建全媒体矩阵宣传平台,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于中国企业品牌转型升级。

    中经总网 联合共建 三驾马车超级资源综合赋能平台.jpg

    财神到 3版 加红色背景 加二维码 加印章金色副本.jpg

    ■ 中经总网·中经在线各项业务及项目介绍

    ■ 中经总网专家智库“智囊团”及重点合作机构

    ■ 中经总网联合推介国内国际大型品牌峰会论坛活动

    ■ 合作推介| 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专家团队-德安杰环球顾问集团简介

    ■ 合作推介| 香港国际经贸合作协会简介

    ■ 合作推介| ASTIC国际院士科技创新中心介绍

    ■ 合作推介| 世界物联网大会介绍

    ■ 合作推介| 中云工业园项目介绍

    ■ 合作推介| 寄云NeuSeer工业互联网平台

    ■ 合作推介| 赛柏蓝:医药行业领先的数字化服务公司

    ■ 合作推介| 亚洲数字经济科学院介绍

    ■ 合作推介| SPAC国际金融中心

    (网站声明:凡本网发布或转载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信息版权属于原媒体及作者。我们力所能及地注明初始来源和原创作者,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提供相应证据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改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进行。)

    【责任编辑:王海珠】
  • 手机扫码 继续阅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