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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提示!昆明吉安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生鸡枞菌不合格

    中国经济报道  2021-02-13 16:15     浏览量:84151

    | 云南公布4 批次不合格样品 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中经网综合报道】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期该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 4 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昆明吉安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生鸡枞菌检出镉(以 Cd 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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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其中1批次为:玉溪高新区百信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大姚汇源蜂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姚野坝子蜂蜜检出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抗菌药。《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兽药。

    另1批次为:沃尔玛(云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弥勒髯翁路分店销售的小青菜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小青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癫痫样抽搐。

    1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云南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玉溪东风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昆明吉安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野生鸡枞菌检出镉(以 Cd 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用菌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健康危害。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1批次样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为:云南锡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新冠商场销售的、标称昆明古凤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综合蔬果干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 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综合自: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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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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