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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社会组织捐助70余万元助力乡村振兴

    中经网  2023-07-05 13:10  苏鹤   浏览量:166738

    7月3日至7月4日,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动员30余家社会组织在甘孜州泸定县举办“蜀公益·哺桑梓”—四川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藏区行(泸定县)活动。省委“两新”工委副书记、民政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书记廖永康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二级巡视员、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副书记杨伟主持启动仪式。省民政厅、甘孜州、泸定县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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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永康在启动仪式上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切实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持续深化“两新联万村·党建助振兴”行动,积极动员全省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他强调指出,推进乡村振兴,社会组织不可缺位,也不能缺位。参与乡村振兴宏伟事业,是广大社会组织紧紧凝聚和团结在党的周围的自觉行动,是建功新时代、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彰显社会组织价值属性、走稳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最强劲的源动力。推进乡村振兴,社会组织要积极作为、有所作为。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创新模式,健全机制,发扬公益慈善传统和志愿服务精神,聚焦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积极主动对接、认领相关乡村振兴项目需求,配合建立完善帮扶项目库和对接实施平台;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本组织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落实项目、资金,加强帮扶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评估,确保公益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推进乡村振兴,社会组织要苦练内功、强身健体。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社会组织加强内部治理和规范运行,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依法自治,必须坚持服务功能,必须坚持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确保全省社会组织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更好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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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党支部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动力,动员引导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等30余家社会组织向泸定地震灾区的臧乡捐助资金物资共计70余万元,将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发展和困难群众帮扶项目3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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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中,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组织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支部及部分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在泸定桥纪念馆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重走长征路、重温入党誓词。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支部书记、甘孜州泸定县红色薪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岚安乡昂州村支部书记分别给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上微党课,并以“创新‘大党建+’融合联动机制 助力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题发出三方倡议,进一步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了感恩党、跟党走、听党话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社会组织和基层党建有机融合、联动发展。

    据了解,2022年“9·5”泸定地震后,民政厅及时协调推动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及全国各省市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出抗震救灾倡议,号召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力量依法开展救灾募捐,约17.71亿元的社会捐赠资金物资投向灾区,全力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

    发布:中经网·中经在线

    编辑:王海珠 熊辉 苏鹤

    【责任编辑:王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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