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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医保局:明确处罚规定 有效控制过度医疗行为

    中国经济报道  2021-02-20 15:25     浏览量:80710

    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今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表示,从目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实践来看,一些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过度诊疗问题。

    对这类违法违规行为,施子海指出,近日发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方面,加强支付方式改革,让医疗机构增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加大综合监管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把《条例》的要求落实到位。”他说。

    施子海透露,近期,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作出了一系列改革性的工作部署。各类医疗机构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过度医疗行为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责任编辑:张巡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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