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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坚持“三化”服务退役军人再就业

    中经总网  2023-12-07 11:58  刘信春   浏览量:185010

    中经总网·中经在线黑龙江牡丹江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税收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黑税发〔2021〕48号)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税务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从优化优惠政策辅导、细化就业创业服务、强化后续保障措施等方面推进政策落实,“全链条”“全覆盖”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一是优化优惠政策辅导。 全面梳理优惠政策,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宣传页,通过办税服务场所进行发放并积极宣传。精准推送优惠政策,定期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健全问题处理反馈机制,密切关注税费政策执行情况。全面筛查具备享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名单,“点对点”精准推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办税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对退役军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进行宣传、辅导和解读。确保落实优惠政策,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应享未享、违规错误享受等疑点核查,确保精确执法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细化就业创业服务。成立退役军人涉税服务站6个,办税服务厅专门设置“军人服务绿色通道”11个,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军人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为退役军人办理纳税缴费业务,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涉税服务。依托办税服务厅设立退役军人涉税服务站,面向退役军人及吸纳退役军人企业,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税收政策咨询解答、税收优惠申请办理,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政策精准落实、直达快享。与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联系会议7次,信息交流12次,通过开展联合活动,了解退役士兵的求职意向,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需求进行精准解答与服务。与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次,组织举办招聘会3次。涉及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企业数量13个,受优惠政策减免税费涉及金额18.15万元;涉及退役军人创业企业(个体)2个,享受优惠政策减免税费涉及金额1.59万元;涉及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企业和退役军人创业企业(个体)5个,享受优惠政策减免税费涉及金额7.98万元。

    三是强化后续保障措施。压实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工作,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要求,深化、细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具体措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要注重工作跟踪问效,持续改进问题,确保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到位。强化落实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内部督察、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需求反馈机制,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采取以微信、电话等形式进行信息互通交流。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经验做法,加强对服务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共同关注、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荐稿:甄玉振 


    【责任编辑:王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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