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24年起,中央财政创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部分大中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地下管网更新改造等,同时再支持一批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城市补链强链,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拉动效应。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开展城市更新,是提升城市更新速度、加快投资的重要举措。中央财政创新方式方法,支持部分城市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对于发挥财政资金效果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意义。随着工程项目的指向、具体细化和资金后续到位,城市更新相关一系列工作也将陆续开展。
中央财政资金在补助标准和支持范围上体现了显著的地区差异。在补助标准和支持范围上,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通知》提到,城市更新示范工作支持对象是地级及以上城市。2024年,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白景明表示,东中西部财政资金补助的递增,体现的是现代财政制度下区域财力均衡原则。东中西部的各省份进行城市更新的财力支撑条件目前尚有较大差异。因此,中央财政要予以均衡考虑,确保城市更新的建设项目正常进行。
《通知》对示范城市在城市更新行动中的方向和资金管理提出了明确指导原则。在资金支持的具体方向上,示范城市将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工作,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通知》明确,示范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突出本次城市更新的示范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本城市发展的问题,避免“撒胡椒面”。
白景明认为,城市更新有助于发展条件基础较好的城市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更好带动周边地区协同发展。同时,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使得达到条件的示范城市能带来更强的扩散效应,推动整体经济的持续增长。(记者苏瑞淇)
来源:经济日报
中国小康|中经总网|中经在线 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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